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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截止时间:3.15)
发布时间:2022-02-17浏览量:3427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新区科技企业快速发展,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西新管发〔2021〕35号)的要求,现面向全区征集2022年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聚焦新区海洋、新一代信息技术、“四新”经济等产业发展,重点征集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能够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一)海洋产业:重点支持海洋生物医药、高端海工装备、海洋信息技术、海洋新能源、现代海洋渔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领域。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支持高性能集成电路、5G高新视频、液晶面板、高端软件等领域。

    (三)新经济产业:重点支持精细化工新材料、人工智能、供应链管理或其它前沿技术融合交叉的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领域。

二、征集项目要求

    在实施目标上,要求突出解决影响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以及实现重点产业抢占制高点的重大技术难题;在研发绩效上,要求通过项目实施,预期能取得具有先进水平的标志性成果、战略创新产品或实现国产化替代;在力量组织上,要求集中优势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合作。

三、征集单位要求

    (一)项目征集单位须为在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或企业,具体要求见《青岛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西新管发〔2021〕35号)。(附件1:务必认真阅读)

    (二)联合申报时,牵头单位必须满足(一)中要求。合作单位为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必须在新区注册;合作单位为高校院所的,高校院所可以为区外单位。

    (三)联合申报时,牵头单位主要成员人数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人数;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青岛市购买社会保险。牵头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青岛市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

四、申报方式

    各单位自愿申报,填报《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征集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于2022.03.15日前,报送至科研服务部5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hxykyc@126.com。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如实、详细填写《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征集表》。

(二)申报单位须在3月15日前提交《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征集表》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请于3月15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83175768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征集表.docx

附件3-2022年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实施流程.docx



科研服务部

202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