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省级试点(示范)项目。要符合省局《通知》《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试点项目原则上应当是已经列入市级的试点项目,示范项目应当是省级、国家级已经评估验收的项目。
二、申报市级试点(示范)项目。要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我市“十四五”规划和2022年市重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关于做好扩大有效需求“五新行动”、实体经济振兴“四大计划”、新旧动能转换“五场硬仗”、释放“六大战略平台”叠加效应、民生改善和共同富裕“七篇文章”等重要部署。符合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等的规定。
三、申报要求。请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原则上每区市局申报省级标准化战略性重点项目1项、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控制在2项以内。市级项目不限数量,申报省级项目视为同时申报市级项目,如仅单独申报省级项目,请只填写省局文件的申报材料,并在《申报省市2022年度标准化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内注明。请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发到邮箱:hhxykyc@126.com。
四、如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尽快与科研服务部高老师联系。
附件:1.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山东标准”建设项目的通知及附件
2.青岛市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申请书
3.青岛市标准化示范项目申请书
4.申报省市2022年度标准化项目汇总表
5.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服务部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