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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如何办理回生源地报到
发布时间:2009-07-02浏览量:11159
问:毕业生如何办理回生源地报到?
答: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已落实单位的到用人单位报到,未落实单位的到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
山东省内生源的毕业生在网上向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确认。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到”栏目,系统自动判断毕业生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将直接提示向生源地报到成功的信息。然后带好毕业证,报到证等材料,回生源地办理报道落户手续。
山东省报到规定时间为7月16日到8月15日(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取消其派遣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
山东省省外生源的毕业生按照报到证直接回生源地报到,具体可根据各省就业主管部门回省报到的通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