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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01浏览量:80933

入馆须知

1.读者出馆一律走监测仪通道,如遇监测仪报警,请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原因,并接受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询问、检查。

2.未办理借阅手续而把图书馆书刊资料等带出监测仪通道者,将按盗窃书刊处理,处理办法参见《对逾期借阅、遗失、污损和盗窃书刊等的处理规定》。

3.入馆后请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在馆内打闹、追逐或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接、打电话请到馆室外。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严禁携带食品入馆。

6.请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罚款处理。

7.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8.请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图书馆对占座物品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9.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装整齐,禁止穿拖鞋、短裤、背心入馆。

10.图书馆的开放时间、服务内容、借阅规则等在特别情形下会有临时变化,请随时留意图书馆主页公告栏内的告示或图书馆宣传栏的通知。

11.图书馆内请注意礼貌用语。如:“老师,请问……” “老师,能帮我查一下图书馆有没有这本书?” “请问卫生间在什么地方?”等。

12.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13.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均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学院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读者借阅须知


1. 一卡通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委托他人代借图书。读者在馆内借阅书刊,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

2. 读者借书前,可以通过检索机主动查询自己的借阅情况。如有册数已满、图书逾期、欠款未缴等情况,则需先处理完毕方可借书。

3. 读者借书时,应注意归还日期,按时归还,以免超期。因公外出不能按期还书者,应事先办理还书手续。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还书,需本单位领导出具证明并及时联系图书馆作相关处理,否则按超期处理。

4. 读者办理借书手续前,应仔细检查图书,若发现有图书丢失或不符、破损、涂画、污损、缺页、缺条形码等情况,请主动告诉值班工作人员,加以处理后方可办理借书手续,否则,一经借出,责任由借书者负责。

5. 本馆实行借书逾期罚款制度。

6. 读者所借图书到期时若逢法定假日,自动顺延借期到节假日后1天。

7. 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自动顺延到开学后10天内归还。超过10天,按逾期处理。

8. 图书到期后续借,必须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只能一次)。

9. 图书馆对借出的图书有特殊急需时,有权通知读者限期归还,超期不还者,按逾期处理。

10. 本院师生凭学校发放的完美校园虚拟卡一卡通办理借阅手续。所借书刊必须爱护使用,并请自行检查清楚,若发现有严重污损、撕划、缺页等情况时,应及时申明,否则由本人负责。关于借阅册数、借书期限和逾期处理如下:教师借书量24册,图书借期 180天。学生借书量12册,图书借期60天。凡借书到期未还者,图书每册逾期一天交罚款0.2 0元。

11. 读者在图书馆借阅穿着要得体、举止要文明,尊重工作人员。如有言谈举止态度过分的读者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读者借阅规则


1. 读者可入库自选图书。

2. 读者入库翻阅图书后,请放回原处,不要乱放,请保持书架整齐。

3. 读者入库后请爱惜图书,轻取轻放,不得撕书或盗书,如果发现撕书或盗书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 读者需借的图书办好手续后方可借出,如不办手续离开借书处出门者,视为盗窃,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5. 读者入库时不得将书包等物品带进书库。

6. 书库内不要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和果壳,保持书库清洁,严禁在书库吸烟,注意书库安全。经出口通道如遇监测器报警,应主动协助工作人员查明原因。

7. 阅览室所有图书、报刊、工具书一律不外借。

8. 请勿将书包、不透明塑兜等带入室内。

9. 请保持仪表整洁、不要穿短裤、背心、拖鞋入室。

10.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嬉闹、打手机;严禁吸烟。

11.请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不要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

12.请爱护室内设计,不要在阅览室桌椅、书架及墙壁刻画。读者每次只能从书架上取一本书或刊,阅后放在规定的位置。

13.请勿在图书、期刊上圈划、批注、剪裁、撕毁。期刊平拿平放,请勿卷成筒状。

14.请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

15.请勿将书刊私带出室外,如需要复印,可办理相关手续。

16. 请爱护消防设施,不要乱动消防设备。

17. 请支持和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管理工作,以便更好地为您服务。

18. 阅览室(电子阅览室除外)可以班级为单位预约阅览。



电子阅览室规则


1. 电子阅览室实行免费上网。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禁止登录任何不健康网站。

3. 为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上机环境,请勿带书包、食品入内;请勿乱扔纸屑及杂物,室内请勿吸烟和大声喧哗。

4. 不得随意对计算机软件、硬件进行加密和解密操作。机器发生故障请及时通知机房值班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5. 爱护电子阅览室内的所有设备,上机时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不得将机房内的公物携带出去。

6. 请严格遵守机房制度,听从机房值班人员的管理,如违反上述制度,管理人员可酌情进行教育和相应的处理。


图书馆文献资料采编制度



(一)图书馆文献资料采编


1.  图书馆采编部门根据文献建设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制定本年度文献采购计划,计划应以学校发展需要和专业建设为基础。

2.  图书馆采编部门须选择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图书资料及电子文献经营资质的经销商采购图书。遴选经销商应严格审核其经销资质,充分重视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具有指导性意见的供应商评价体系。

3.  新书到馆,拆包验收应仔细认真,对照清单核对书名、书价、种和册数是否相符,如发现图书有缺页、破损、错发等情况,应及时与供货商单位联系,处理好该项事宜。

(二)图书馆文献资料编辑加工

1.  对于中文普通图书,图书馆选用《中图法》第五版为分类图书的主要依据。索书号是由分类号和种次号组成。所有入库图书均按分类索书号顺序,在书架上从左至右、从上到下反“S”型排列。

2.  对于期刊,图书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进行分类,做到分类正确,前后一致。对于入藏的每一种期刊,要利用《文献管理集成系统》中的中文期刊子系统及时做好期刊编目工作。期刊编目要严格遵照《连续出版著录规则》(GB3792.3-85)和中国机读目录(CNMARC)格式,以及本馆的有关规定。

3.  对于报纸资源,所订报纸经登录、分编等工序后,放在报刊阅览室,供读者使用。报纸应及时下架更新,分类存放,学期末进行装订后存放入库供读者查阅。


图书馆文献资料借还制度


1.  图书馆书库实行大开架模式,师生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到服务台处办理借阅手续。

2.  借阅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3.  学生可借图书 12 册,借阅期限为 60 天;教师可借图书 24 册,借阅期限为 180 天。为了加强图书流通,对逾期读者给予一定处罚。

4.  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制度


1.  遗失书刊,应以相同版本的原书刊抵偿,另交编目加工费 5 /册。不能赔偿原书刊时,应给以现金赔偿。如果遗失图书并且超期,除按规定赔书外,需交超期滞纳金。

2.  污损书刊,包括墨迹、油渍、水渍、熏烤等,若污损不严重,免于处罚,严重者,应给予现金赔偿处罚,处罚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3.  撕毁书刊,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损坏严重者,必须赔偿原书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