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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 关于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26浏览量:13168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原则上均由学校安排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二、申请校外住宿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患有某种疾病。

2、有家长陪读。

三、申请校外住宿的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青岛黄海学院学生在外住宿申请审批表》,同时由学生父母或其法定代理人和学生本人到校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欲租房屋房产证、三甲以上医院病历证明、户口本(证明户主与学生关系的单页)、家长身份证、学生本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其法定代理人、相关学院三方共同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3、学生所在学院应认真审核学生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确认无误后,由学院、学生处、分管校领导作出审批意见,批准后方可在校外居住。

四、凡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将根据《青岛黄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学生在校外住宿申请表

附件二:学生在校外住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