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
为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优良学风形成,发挥优秀集体对学生成长的助推作用,调动学生自觉学习、奋发进取、励志成才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注重对班级学风的整体水平和学生参与程度及效果的考察。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生班级
三、评选种类
评选种类分为校“优良学风班”、校“优良学风示范班”两类。
四、评选标准
(一)校“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品德修养,立志为报效祖国、服务社会而努力学习。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全班学生认真上好德育课和政治理论课,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形势政策教育、红色文化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工匠精神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及其它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重视养成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品德修养,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互助、遵纪守法。考试无舞弊行为,无人受党、团、行政、法律处分,无政治错误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4)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申请入党的学生比例一年级达到70%;高年级达到80%以上。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2.班级学风建设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
(1)建立班级学习目标责任制。每学期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制定班级学习计划。计划应针对本班学习上存在的不足,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应达到的目标,并将该目标责任落实到各学生寝室、个人。
(2)建立健全各种学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建立学业考核制度。认真搞好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完成率达到100%。在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奖、推优入党等方面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建立奖惩制度。根据本班各寝室之间的学风差异,学生个人在学习上的不同表现,进行适当奖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建立检查制度。班干部对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查。坚持上课考勤,并认真记载,全班上课出勤率应达到95%以上,有完整的考勤记录,迟到、早退和旷课人课时数低于年级平均水平;定期检查或抽查本班学生的自习情况,全班自习时间自习率达到90%以上;定期检查或抽查各科作业完成情况,全班按时交作业比例应达到95%以上;职业生涯规划编写完成率100%。
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全班同学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懂得感恩与奉献,人均参与志愿活动时长一学期每人不少于20小时。
3.采取有力措施,发挥集体力量,树立良好班风,效果明显。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班干部有号召力,善于管理,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班级工作有制度、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班级学生定期做好课室的清洁卫生,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义务劳动、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2)班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好,个人学业平均成绩超过全班平均水平。
(3)学习上互帮互助,共同努力,整体提高。对于学习基础薄弱,成绩较差的学生,班级应拟定详细的辅导计划,制定行之有效的帮助措施,认真执行,并取得明显的效果。一学期内,后进学生学习成绩有较大的提高。全班补考在两门以上的学生不超过3人。通过学生个人、寝室间的小竞赛、小评比、小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4)自觉遵守法规校纪,恪守学术诚信,全班没有学生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因有不文明行为而受到批评,也没有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过任何处分。
(5)学习目的明确,专业兴趣浓厚,每月开展1次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班团课;班级必修课(含考查课)平均成绩在70分及以上,学分积点达2.8及以上的学生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35%,班级学生不及格率应低于下表中的相应值:
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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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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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不及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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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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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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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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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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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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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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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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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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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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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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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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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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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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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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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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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班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班体育课成绩合格率在90%及以上,优良率应达到50%及以上,95%以上的学生达到阳光体育锻炼健康跑合格水平或《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全班学生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参评争创“星级宿舍”活动中成绩显著,“三星级”率达100%;宿舍内无违章用电、用火、浪费水电现象和其它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在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优良学风班”的评定资格。
(1)考试违纪、作弊、无故旷考等。
(2)课堂纪律秩序差,受到全校通报批评。
(3)有学生因长期旷课,被取消考试资格。
(4)有寝室因违反纪律秩序而受到全校通报批评。
(5)有学生因其他违反校规校纪、法规等情况,而受到学校行政处理。
(二)校“优良学风示范班”的评选条件
参评校“优良学风示范班”的班级必须获得校“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两次或两次以上。
(三)评选破格条件
对于未达到个别评选条件,但在参评学年度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二级学院院务会评审,可破格申报优良学风班:
1.参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达到70%,六级考试通过率达到40%的班级;
2.在校级及以上各类学术竞赛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人数(团体按一人次)达20%的班级;
3.在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中获不同奖项人数合计达15%及以上的班级;
4.在外文期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的学术性刊物上发表文章,且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的人数、申请专利的人数(团体按实际人数计)合计达10%及以上的班级;
5.在以上第2至4款中人数合计达40%以上的班级。
五、评选方法
(一)班级申报。参加评选“优良学风班”的班级首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准备以下几方面的评选材料(凡材料不齐全不能参加评选,所有材料需到有关部门认定签字。)
1.填写《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
2.上课出勤考勤记录表。
3.任课老师评价表。
4.班级学习成绩、绩点汇总统计表(学生干部单独标注)。
5.班级开展各项活动情况记录表。
6.班级寝室创建星级宿舍情况。
7.班级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8.班级体育锻炼体质达标通过率和健康跑数据汇总表。
9.班级创优活动总结。包括班级基本情况,评选条件所涉及内容的概述,重点对班级学风建设的相关活动尤其要突出以学术活动、专业技能活动为主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果。
10.其他材料。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单位证明,职业生涯规划书,讲座培训等学习笔记,专业学习特色活动方案、过程及总结。
11.优良学风标兵班从优良学风班中选出。
12.凡班级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申报。
如有破格条件,请附上相关荣誉表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二)学院推荐。由各学院学工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学校评选,并列出推荐次序。各学院推荐申报“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数为本学院总班级数的15%。
(三)学校评定。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学院推荐申报“优良学风班”的班级进行审核、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奖励办法
(一)经评审、批准获得校“优良学风班”、校“优良学风示范班”称号的班级,由学校发文并进行表彰。
(二)学校召开表彰大会,由学校领导向校“优良学风班”、校“优良学风示范班”授奖。
(三)举行全校优良学风班风采展,由二级学院推荐优良学风班、示范班代表参加,在学校各类平台展示班级风采,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四)获评校“优良学风班”、校“优良学风示范班”的班级,在该年度评奖评优中校“优秀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增加1-2名(班级人数在40人以内的增加1名,40人以上的增加2名)。
(五)获评校“优良学风示范班”的班级,其辅导员(班主任)优先获评年度校“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六)对获评校“优良学风示范班”的班级,由学校制作证书,加盖学校公章,向班级每位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七)优良学风班评选报告和评选材料应按时一次性上报,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八)“优良学风班”的评选结果将作为评选“优良学风学院”和“先进班集体”的主要依据,作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