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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学生德育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1-05浏览量:2578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德育分管理办法

为了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身心素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管理,促进学生自治,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学生德育分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任副组长,各学院行政副院长、安全管理处、后勤保障部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全校学生德育分组织领导工作。

2、各学院具体实施学生德育分的考核工作。成立学生德育分考核小组,各学院行政副院长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学工主任、公寓管理员、安全管理处人员、后勤人员、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任成员,负责各学院学生德育分考核、汇总等工作。

二、德育分规定

1、学生德育分 = 100分 - 处分扣分 违纪扣分 +  奖励得分

2、受处分学生德育最高分 = 100分 - 处分扣分;

3、相关考核人员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实时考核登记、查询、统计

4、毕业班学生,德育分不满一学年按一学年计算。

三、德育分的计算

(一)德育分基本分(100分)

学生德育分的基本分为每学年100分,包括参加集体活动、日常行为、寝室表现三部分,采取扣分的形式进行。

1、参加集体活动

基本要求: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班级安排的集体活动和值日。

1)缺席者一次扣5分;

2)活动中起哄、吹口哨、喝倒彩等,一次扣5分;

考核人:学生工作部、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公寓辅导员学生组织辅导老师

2、日常行为

基本要求:遵守校规、校纪与道德规范。

1)迟到、早退(早操、上课、自习等)、室内就餐,一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5分;

2)无假条外出,一次扣5分;

3)课堂睡觉、玩手机,一次扣5分;

4)男女染彩发、纹身、着装不得体,一次扣5分;

5)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一次扣5分;

6)在校园吸烟,一次扣10,第二次按照纪律处分扣分

7)故意损坏公物,一次扣5,构成纪律处分的按照纪律处分扣分;

8)校园内男、女行为不得体,一次扣10分;

9)参加各种非法游行活动,一次扣10分,构成纪律处分的按照纪律处分扣分;

10)因个人过错,不服从管理,一次扣10,构成纪律处分的按照纪律处分扣分;

考核人:学生工作部、各学院辅导员、公寓辅导员、班主任、安全管理

3、寝室表现

基本要求:寝室整洁,遵守公德。

1)正常上课时间,无故滞留宿舍,在宿舍睡觉、打闹、玩游戏等,一次扣5分;

2)内务较差(被褥不整、物品乱摆、垃圾不倒等),一次每人扣5分;

3)从事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扰乱就寝秩序,例如:大声喧闹、进行拍球、跳绳等各种剧烈体育运动、外放音响、聚众打牌等行为一次扣10分;

4)宿舍内乱拉网线、电线等,每人扣10分;

5)无人状态下,宿舍未断电,一次每人扣10分;

6)公寓内吸烟或室内发现烟头,存放烟或烟盒、烟灰缸,一次每人扣10分。第二次按照纪律处分扣分

7故意损坏公物,一次扣10分;

8)公寓内散发传单、乱贴广告,参与非法经营一次扣10分;

9)私自调换或占用学生公寓房间或床位,一次扣10分;

10宿舍内饲养宠物,一次扣10分;

11)在宿舍内存放酒、含酒精饮料及酒瓶的,一次扣10分。第二次按照纪律处分扣分

以上情况若构成纪律处分的按照纪律处分扣分

考核人:学生工作部、各学院辅导员、公寓辅导员、班主任、公寓管理员、安全管理

(二)学生受处分情况扣分

警告处分扣20分;严重警告处分扣30分;记过处分扣40分;留校察看处分扣70分;开除学籍处分扣100分。(以上扣分不能奖回)

(三)奖励得分

1、参加学校义务劳动1小时以上的,每小时奖1分;

责任鉴定人:学生工作部、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后勤保障部

2、见义勇为者,经核实后,奖20分;

责任鉴定人:学生工作部、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安全管理处、公寓管理员

3、提供有价值的信息,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监督、规劝不良行为者,经审核后酌情加5-10分;

责任鉴定人:学生工作部、各学院辅导员、公寓辅导员、班主任、安全管理处、公寓管理员

注:奖励分由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德育考核小组认定,报学生工作部审批通过后方可加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每学年德育分为10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级以上荣誉、推荐入党;

(二)每学年德育分85分以上(含85分)者有资格评选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级荣誉、担任学生干部;

(三)三年(或四年)平均德育分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者延期毕业一年;无法执行,考虑是否存在

(四)任一学年德育分低于30分(含30分)者取消学位证或延期毕业一年。无法执行,考虑是否存在

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院字〔2014 10号文发布的《青岛黄海学院学生德育分管理办法》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