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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29浏览量:3186

青岛黄海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缺课需要请假,不请假缺课按旷课论处。

二、学生因病或因事请假,须在手机端/电脑端智慧学工系统学生请假中发起申请,填写相关请假信息,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的,事假由辅导员审批,病假由医务室和辅导员审批;学生请假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辅导员和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审批,病假由医务室、辅导员和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审批。

三、请假流程结束后,学生可在请假时间段内刷脸进出校门,并需在请假时间结束前及时返校。

四、学生请假返校后,需由辅导员及时进行销假,学生方可再次请假,否则无法再次请假。

五、学生因公(如比赛、演出等)不能照常上课,须由有关单位报教学工作部审批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六、学生因请假失去课程考核机会,须事先办理缓考手续,并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或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