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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爱心循环”捐资助学项目(第一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8浏览量:6691

各学院:

为落实我院2011年孔子铜像揭幕仪式捐资助学活动,帮助引导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决定将孔子铜像揭幕仪式捐资助学活动中筹措到的一部分资金用来资助表现优秀的特困生。依据爱心捐助者意愿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有关本期“爱心循环”捐资助学项目具体实施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旨在减轻优秀特困生的经济负担、促进其健康成才,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倡导受捐助的学生将来踏上工作岗位之后,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继续资助其他学子,让爱循环起来。

二、实施资助的对象及评选条件

1、实施资助的对象:

①首先,尊重捐资者意愿选择实施资助的对象。

②本期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2010级、2011级统招生(侧重于统招本科生)。

2、评选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从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实践和文化活动。

③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1/3

④符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积极参加学校勤工助学、义务劳动,自立自强、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

三、评选原则

确保每一分善款都顺利到达真正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手中,从组织领导、规范运作和审批管理等方面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公开、公平、公正。

四、资助名额、金额及注意事宜

1、依据各学院2010级、2011级高职注册学籍人数及统招本科生人数,分配资金的数额。

2、各学院依据资金分配数额确定资助对象名额,符合条件的特困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日常表现分四档: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3000元;四档4000元。

3、对在校期间受纪律处分、休学或退学的学生,学校有权终止其资助金的发放。

4、对上报名单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学校有权终止其资助金的发放并给予纪律处分,并对推荐的学院追究相关责任。

五、评选要求及程序

1、各学院成立优秀特困生认定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指标分配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爱心循环”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初审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报送的初审名单及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核,并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期获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天。

六、需提供材料

1、“爱心循环”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

2、“爱心循环”优秀特困生初审名单汇总表一份(电子版);

3、学生个人情况说明两份,要求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家庭经济情况、个人在校表现等方面(电子版、手写版各一份);

4、学生材料个人承诺书两份(学生本人签字);

5、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两份。

6、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原件一份(乡镇民政局盖章)。

7、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份(村委会提供的手写版,村、镇两级盖章)。

8、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两份。

9、学生户口本户主页和个人单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两份。

10、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11、学籍证明一份(教务处学籍科)。

七、其他事项

1、学校将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与表彰会,以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

2、评选结束后,务于523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臧运霞,电话:83176483

附件:

1、“爱心循环”(第一期)资助金分配表

2、“爱心循环”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爱心循环”(第一期)优秀特困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一二年五月十八

附件1.xls

附件2.xls

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