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继续做好我校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帮助引导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子正确面对困难,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现决定将爱心循环捐资助学项目第四笔资金用于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爱心捐助者意愿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有关做好本期“爱心循环”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旨在减轻优秀特困生的经济负担、促进其健康成才,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倡导受捐助的学生将来踏上工作岗位之后,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继续资助其他学子,让爱循环起来。
二、实施资助的对象及评选条件
1、实施资助的对象:
①首先,尊重捐资者意愿选择实施资助的对象;
②其次,本期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2011级、2012级统招生。
2、评选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从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实践和文化活动;
③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各门功课无不及格现象(无补考科目);
④符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自立自强、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及学生干部优先。
三、评选原则
确保每一分善款都顺利到达真正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手中,从组织领导、规范运作和审批管理等方面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公开、公平、公正。
四、资助名额、金额及注意事宜
1、2011级学生从校级学生干部中评选,2012级学生依据各学院2012级人数分配名额。
2、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的学生每人资助4800元。
3、对在校期间受纪律处分、休学或退学的学生,学校有权终止其资助金的发放。
4、对上报名单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学校有权终止其资助金的发放并给予纪律处分,并对推荐的学院追究相关责任。
五、评选要求及程序
1、各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指标分配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爱心循环”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初审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及部门报送的初审名单及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核,并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期最终获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天。
六、需提供材料
1、“爱心循环”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
2、“爱心循环”优秀特困生初审名单汇总表一份(电子版);
3、学生个人情况说明两份,要求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家庭经济情况、个人在校表现等方面(电子版、手写版各一份);
4、学生材料个人承诺书两份(学生本人签字);
5、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两份;
6、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原件一份(乡镇民政局盖章);
7、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份(村委会提供的手写版,村、镇两级盖章);
8、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两份;
9、学生户口本户主页和个人单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两份;
10、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11、“爱心循环”资助协议书两份(学生本人签字)。
七、其他事项
1、学校将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与表彰会,以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
2、评选结束后,务于11月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臧运霞,电话:83176483。
附件:
1、“爱心循环”(第四期)资助名额分配表
2、“爱心循环”资助协议(学生本人签字)
3、“爱心循环”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4、学生材料个人承诺书两份(学生本人签字)
5、“爱心循环”(第四期)优秀特困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