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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20浏览量:16412

 

为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推进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坚持重在建设、立足教育的方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二、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一)切实做好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通过个别咨询、团体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二)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帮助学生认识和识别心理异常现象,使得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类型以及其成因,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学会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各种心理问题;教授心理调适的方法,提供维护心理健康和提高心理素质的方法,使得大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调适,有效消除心理困惑,及时调节负性情绪。教授心态的概念和类别,了解积极心态与消极心态的区别,明确消极心态的害处,培养积极心态,学会以积极乐观来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问题、困难和挫折。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广播、电视、校刊、校报、橱窗、板报以及校园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支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开展活动,发挥学生的互助、自助作用。每年的5月份集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宣传普及心理科学基础知识,使学生认识自身的心理活动与个性特点,认识到心理健康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意义,树立心理健康意识。

(四)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高危群体危机干预机制。每年通过新生心理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失恋学生、言行异常等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建立危机预防与干预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转介。

(五)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院的心理辅导员和班级的心理委员,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渗透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去。

(六)做好入学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全体新生需参与《大学生人格问卷(UPI)》测试,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需认真对待每一份问卷进行筛查,将得分异常者进行心理建档,并通知所在学院的心理辅导主管及心理辅导员,积极关注。然后针对这些同学进行约谈,详细记录问题类型、问题等级,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咨询方案。

(七)建立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危机方案,更好的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危机,快速控制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损失,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大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一)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数量按师生比15000的比例配备。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学生工作人员特别是心理辅导员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培训机制。对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加强培训,并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相关规定和要求,逐步使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和咨询人员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加大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兼职人员特别是心理辅导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工作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人员纳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序列,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评聘相应的教师职称。兼职教师从事学生心理咨询工作按一小时折算1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员育人”意识。全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在教学、管理和服务中,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要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氛围。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一)成立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心理健康中心老师为成员,建立起三级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统一负责协调和组织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科研以及心理辅导工作。依托学院每个班级设立心理健康委员,每个宿舍设立阳光天使。心理辅导主管需按时参与例会,并汇报本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动态情况。心理主管以及心理辅导老师需要密切积极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并做到问题的及时了解与反馈,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委员负责与心理辅导老师、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直接沟通反馈班内同学们的心理动态情况,阳光天使需关注宿舍内各成员的心理与行为问题,并及时与心理健康委员和心理辅导老师、班主任反馈。

(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心理辅导主管和心理辅导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并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咨询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根据不同阶段各二级学院所反映的具体情况制定。

(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心理委员的培训,每学期至少一次,地点待定,参与人员为各二级学院所有心理委员,形式以讲座为主,内容为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讲授咨询技巧等。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建设,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设备经费、活动经费、培训经费和科研经费等。同时完善心理健康中心的场所建设及各项规章制度,利用心理咨询室、音乐放松治疗室、团体辅导室等场所及时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五)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在工作实践的同时,加强与其他高校的交流合作,总结出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建立适合我校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朝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青岛黄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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