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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9浏览量:6266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我校202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集中拍摄时间:2020年9月8日;个人补拍时间:2020年10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二、拍摄地点

集中拍摄工作在校内完成,分四个拍摄点同时进行:

第一拍摄点:体育馆A组(国际商学院学院布置落实)

第二拍摄点:体育馆B组(护理与健康学院布置落实)

第三拍摄点:体育馆C组(智能制造学院布置落实)

第四拍摄点:体育馆D组(大数据学院布置落实)

个人补拍地点:新华社山东分社(济南市玉函路7号,电话:0531-82024793)

三、费用

统一拍摄费用15元/人;个人补拍费用35元/人。

四、具体安排

1.国际商学院在第一拍摄点;护理与健康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在第二拍摄点;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在第三拍摄点;大数据学院、艺术学院在第四拍摄点。

2.学籍管理员老师是本院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学校拍摄计划妥善安排本院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做好班级与班级、院部与院部之间的衔接。

3.拍摄费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收取,并于9月15日前上交财务部,将交费收据交学籍科备案。

4.信息采集具体要求见新华社山东分社通知《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准备事项》。

教学工作部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