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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最美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浏览量:7653

为进一步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12·5国际志愿者日来临之际,新区团委决定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最美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2.长期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讲文明树新风、党员带头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二)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推荐条件

1.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经单位领导机构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3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参与推荐。

2.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志愿者人数最低不得少于10人)。

3.有明确的服务领域,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且成效显著,在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环境保护、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三)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条件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3年以上(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2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在疫情防控、精准扶贫、传播文明、保护环境、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国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二、推选程序

各推荐单位在层层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各类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填写相应推荐表及汇总表(见附件,要求嵌入照片,事迹内容可跨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