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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着答题露文曲之华,诚信应试显君子之行
发布时间:2020-12-29浏览量:6930

先有孔子曰:“言必诚信,行必忠正。”,后有鲁迅说:“诚信为人之根本也。”诚信自古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不但要具备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更应拥有诚信做人的根本品质,只有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诚信虽无形,却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无数有形之身,养天地正气,问人间暖凉。

近日,随着寒假的到来,智能制造学院的众学子将迎来期末考试,为保证诚信考试的顺利进行,学院学习部于考试前夕组织各班代表进行诚信考试签名活动。各班积极参与,充分了解到了诚信考试的重要性以及作弊行为的严重性。

作弊被抓比挂科更可怕。我国对于出台的考试制度管理政策把关要求的愈发严格,2012年1月5日颁布《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重新修订《教育法》有关考试作弊的法条。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违反考试秩序的行为。

所以诚信考试才是正解,大学生都应该遵循该考试规则,我们不把诚信挂在嘴上,不把诚信挂在头上,不把诚信踩在脚下,不把诚信丢弃在路上,我们要把诚信放在心中,然后用实际行动把诚信表现出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拒绝考试作弊不良风气,以诚信应考为荣。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一场考试不仅考的是学习成果,更是一场对人性道德的重大考验。诚信如山、诚信似水、诚信是金!考试在即,希望各位同学牢记: 纵有考试分秋色,需从诚信见英雄。坚信各位同学一定会诚信应考,答出一份熠熠生辉的考卷。

最后,衷心预祝各位同学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