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 年专任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1浏览量:892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工程应用及专业实践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2020年下发的《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将我校2022 年专任教师挂职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人员范围

     我校教职工年龄在55 周岁(含)以下,从事教学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需在2022 年深入企业、行业、实务部门进行挂职锻炼。

    (一)近3 年内没有企业、行业、实务部门实践工作经历,或虽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历,但实践经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专业教师。

    (二)现任聘期内累计未满6 个月企业、行业、实务部门实践工作经历的人员或聘期内年均未满3 个月实践经历的人员。

    (三)虽从企业、行业、实务部门调入,但已有连续3 年时间无实践经历的人员。

    (四)无企业、行业、实务部门工作经历的新入职3 年内教师。

二、组织程序

   (一)个人填写《青岛黄海学院专任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

(详见附件 1)。

  (二)所在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整理,并填写

  《青岛黄海学院挂职锻炼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2),确认无误后,将本部门拟挂职锻炼人员材料于2022 年7 月10 日前送至“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及管理办公室。(办公楼508 室)。各学院要积极主动联系相关企业、行业、实务部门,为本学院教师挂职锻炼提供便利条件。

   (三)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填报并提交《青岛黄海学院教师挂职锻炼工作记录表》(附件 3)、挂职锻炼总结(含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存在问题和心得体会附本人在挂职锻炼单位和岗位的照片等)或调研报告、由挂职单位出具的《青岛黄海学院教师挂职锻炼鉴定表》(附件 4)。由所在单位于2022 年11 月20 日前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

  (四)“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及管理办公室对各学院、各部门挂职锻炼人员材料进行整理存档。

三、管理和考核

  (一)本年度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 个月,选择山东省范围内的企业,挂职锻炼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应与现从事专业相关。

  (二)各学院对参加企业挂职锻炼的教师实行钉钉考勤,督促落实挂职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人力资源部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挂职锻炼教师进行不定期走访,同步推进校企合作任务的完成。


附件:

1.专任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

2.挂职锻炼人员信息登记表

3.专任教师挂职锻炼工作记录表

4.专任教师挂职锻炼践考核鉴定表

青岛黄海学院

2022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