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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2浏览量:7781

各市级团委、青少年研究机构,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

经省青少年研究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省青少年研究规划管理办公室现予发布《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2015年度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并就做好2015年度全省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全省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我省青少年发展和青少年工作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构建我省青少年理论研究创新体系,集中全省青少年工作者和研究人员的智慧力量,为党的青少年工作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课题类别与申报要求

1.《选题指南》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按研究问题范围分为“团的工作和建设研究”“青少年政策与事务研究”“青少年发展与教育研究”“国外青少年工作研究”四类。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2.《选题指南》包括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申请人也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无论是按《选题指南》拟定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申报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4.申报课题经评审分“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两类立项,重点课题给予资助。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人员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3.除招标课题外,在研的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少年研究专项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1.申报人须按照《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和《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项目申报材料从我办网站(http://qss.sdyu.edu.cn/)下载,或向受理单位索取。

2.《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省青少年研究规划管理办公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匿名评审。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最终成果由规划办统一组织鉴定(鉴定材料及要求可到http://qss.sdyu.edu.cn/下载),鉴定等级予以公布。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

五、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5412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寄送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管理办公室;邮编250103;电子邮箱:qss@sdy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规划办联系。

  人:于凤杰

联系电话:053158997525

 

附件:1.选题指南

2.项目申请书

3.课题论证活页

 

                 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管理办公室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代章)

                         201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