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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2015年春季田径运动会
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量:7980

一、竞赛日期:2015年4月23日-24日

竞赛地点:青岛黄海学院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及号码分配(号码布由学院统一制作)

1、财经学院  (学生)0001-0050;(教工)1001-1050

2、电信与商务学院 (学生)0051-0100;(教工)1051-1100

3、管理学院 (学生)0151-0200;(教工)1151-1200

4、护理学院(学生)0451-0500;(教工)1601-1650

5、机电工程学院(学生)0201-0250;(教工)1201-1250

6、建筑工程学院 (学生)0251-0300;(教工)1251-1300

7、交通与船舶工程学院 (学生)0301-0350;(教工)1301-1350

8、人文教育与艺术学院 (学生)0401-0450;(教工)1401-1450

9、珠山学院(学生)0101-0150;(教工)1101-1150

10、基础教学部(教工)1451-1500

11、实践教学部(教工)1351-1400

12、院直机关(教工)1501-1550

三、竞赛项目(学生29 ;教工22)

1、学生男子组(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铅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五项全能(1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掷实心球、排球发球。

2、学生女子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铅球、跳高、跳远、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掷实心球、排球发球。

3、教工青年男子组(9项)

100米、200米、800米、铅球、跳远、4×100米接力、1分钟跳绳、足球射门、篮球投篮。

4、教工青年女子组(8项)

100米、200米、800米、跳远、4×100米接力、1分钟跳绳、1分钟踢毽子、排球发球。

5、教工中老年男子组(3项)

年龄为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打保龄球、套圈、足球射门。

6、教工中老年女子组(2项)

年龄为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打保龄球、套圈。

四、参赛办法

1.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1-2人。

2.各单位学生、教工分别限报50人,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3.接力赛各组别各单位每项限报一队参赛。

4、运动员需提前15分钟检录,检录时需向大会交验学生证(教师证)、身份证两种证件,接受资格审查。无学生证、身份证或人证不符者不得参赛。

五、运动员资格

凡我院注册的学生及在职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领队作为确定运动员资格的最后保障,在比赛过程中若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团体名次及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由于天气等原因,各参赛队应高度重视运动员的人身安全,严防出现突发事件。长距离比赛中,领队必须在场,发现运动员身体异常应及时与裁判长联系,终止其比赛。

(三)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项目。

(四)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该项目直接进入决赛。

(五)凡预赛项目,均取前八名参加决赛。

七、名次录取

1.计分方法

⑴各组各单项按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报名人数不足八名减一录取,计分方法不变),按9、7、6、5、4、3、2、1计分。如名次并列,则无下一名次,得分平均分配。

⑵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⑶凡破学院田径记录者另加8分。同一运动员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纪录,只计一次加分。

2.奖励方法

(1)单项奖

学生组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到颁奖台领奖,教工组获得前三名运动员到奖品组领取奖品。

(2)团体奖

各单位学生男子组、女子组合计团体总分,各单位教职工四个组合计团体总分。

获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单位,给予奖励。如团体总分相等,则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大会另设优秀组织奖3个、精神文明奖2个、体育道德风尚奖2个。(评选办法另定)

八、开幕式入场顺序及要求

入场方队队列要求,各单位学生方队6×10,教工方队6×4。入场队形及服装整齐,有特色,精神面貌佳。入场顺序排列如下:

入场顺序:仪仗队裁判员队财经学院学生、教工电信与商务学院学生、教工管理学院学生、教工护理学院学生、教工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教工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教工交通与船舶工程学院学生、教工人文教育与艺术学院学生、教工珠山学院学生、教工基础部教学部教工--实践教学部教工院直机关教工。

九、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

裁判员4月20日16:00在体育馆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议。

十、申诉与抗议

凡对某项比赛的成绩及相关问题的抗议,应在正式宣告该项成绩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各院领队签名后方予受理。

十一、其他

1、4月20日下午14:30在办公楼201室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

2、4月21日下午15:30在田径场进行开幕式表演项目排练。

3、4月22日下午15:30在田径场进行仪仗队、各参赛单位入场式队伍进行预演排练。

十二报名时间及办

各单位将运动员报名表经学院领导签字后,于2015年 4月 10日下午17:00前报送体育教学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13646425060(孙晓辉),15153260911(商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