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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浏览量:10874
各学院:
2018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工作将从2018423日(星期一)起进行。为保证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1.公共课:教务处负责安排,423-425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2.专业课:学院负责安排,于430日前完成。
二、补考资格
未取得所修课程学分的2018届毕业生(含2015级专科、2014级本科)。
三、补考工作要求
1. 本次补考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青岛黄海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青黄院教发[2014]13号)和《青岛黄海学院监考工作实施细则》(教函字[2014]47号)执行。 
2. 认真做好宣传和学生考前教育工作,并将补考的具体安排及时通知到学生,组织学生按时参考。本次考试为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前最后一次考试,漏考学生不再安排补考。尤其提醒考生必须携带两证(学生证和身份证)参考,无证件者须出示学院开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 监考教师由开课部门安排,并做好考试签名表,补考学生签名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各学院须于425日前提交专业课补考日程安排,届时教务处将组织专人进行巡视,并将巡视情况及时通报。 
4. 严格考试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如有违纪作弊情况,各学院须在考试当天将违纪作弊考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 
5. 开课部门负责试卷的审核、印刷和评阅,保证质量。补考试卷的评阅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坚决杜绝送人情分的现象出现。考试结束后,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保存。
6、补考结束后三天内,任课教师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的按60分录入,低于60分的,按该课程考试实际分数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