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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毕业生图书借阅押金退还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8-06-15浏览量:10281

1、毕业生须在611日前,到图书馆归还已借图书、补缴罚款,以免影响毕业离校。

    2611-613日,已开通图书借阅权限的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认真仔细填写《图书借阅权限已开通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用A4纸打印由辅导员签字确认,由各学院负责办理图书证的老师,送至图书馆二楼流通服务台并留下联系电话。电子版表格以学院为单位发到442401664@qq.com邮箱,登记表在图书馆网站下载。

     3、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图书借阅权限已开通毕业生登记表》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

     4621-623日,各学院负责办理图书证的老师,持本学院的,由图书馆审核盖章确认的《图书借阅权限已开通毕业生登记表》到财务处3154号窗口统一为学生办理押金退还手续,并将最终的《图书借阅权限已开通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发至财务处邮箱huanghaicaiwu5188@163.com

     5、学生填写的银行卡号必须为学院发的建行卡号或青岛地区办理的建行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