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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学院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8浏览量:8209

经党组织培养考察,征求党员、群众和培养联系人意见,支委会讨论研究、党总支审查,拟确定宋安琪、朱晓琪等11人为党员发展对象。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拟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4月8日—4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大数据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知新楼220;

崔久岗(党总支书记):13864292252 林德丽(党总支组织委员):18366299612

戴琳琳(党总支纪检委员):13573296246

二、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15办公室 0532-83175876/83175979

杨晓磊(组织人事部常务副部长):13475834060    王新宇(党委组织部干事):13625421102

邮箱:qdhhxyzzb@126.com

三、纪检监察处:行政楼509办公室 0532-83175838

张勇(纪检监察处长):13361263118    邮箱:qqhhxyjcc@126.com


大数据学院党总支

2021年4月8日

附:大数据学院—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