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概览
博物馆行业规则
程国锋、刘莹莹执笔
随着博物馆行业的发展壮大,博物馆行业规则也越来越完备。博物馆从业者向我们咨询的问题很多是博物馆行业规则问题。熟悉并依照博物馆行业规则开展工作, 博物馆的工作会更顺利更高效;不按照博物馆行业规则行事,博物馆工作则容易遇阻。
本文所介绍的博物馆行业规则,包括博物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标准、国际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我们建议所有博物馆工作者都了解一下博物馆行业规则。
博物馆行业规则的内容很多,分布在不同的地方,博物馆工作者无须全面熟记,但是对于关键规则和行业规则的出处是有必要掌握的。我们将解析大部分博物馆行业规则的关键内容,并指出行业规则的查询方法。
一、博物馆相关法律法规
二、博物馆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博物馆相关重要文件
四、博物馆相关标准
五:博物馆相关国际公约
六、博物馆相关职业道德准则
七、遵守博物馆行业规则的重要性
二、博物馆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博物馆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在本文中是指作为全国博物馆业务监督管理部门的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主要形式有命令、规定、办法等。部门规章主要有《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博物馆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文物入境展览管理暂行规定》《文物出境审核标准》《文物出境展览管理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
2015 年 3 月《博物馆条例》出台之前,文化部于 2005 年 12 月印发的《博物馆管理办法》在博物馆行业的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其对博物馆设立、运营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规定。《博物馆条例》出台之后,很多博物馆工作者会询问《博物馆管理办法》有没有废止。实际上,《博物馆管理办法》没有随之废除,其与《博物馆条例》抵触的条款相应失效,不抵触的条款继续有效。如《博物馆管理办法》规定博物馆设立方式是审批制,《博物馆条例》要求设立方式是备案制,则审批制的相应程序和条件废止。但是,《博物馆条例》没有更改的部分如博物馆藏品退出等,《博物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继续有效。
《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是关于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国家文物局和中国博物馆协会据此实施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定级评估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对参评博物馆的软硬件进行精细打分,能够获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代表了国家对一个博物馆综合质量的认可,也是各级政府对博物馆进行科学管理和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博物馆如果对该办法不了解,有时会闹出笑话,如有的博物馆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的博物馆一级棒,就会对外宣传自己是国家一级博物馆。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属于博物馆领域更细的部门规章;《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文物入境展览管理暂行规定》《文物出境审核标准》《文物出境展览管理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属于博物馆领域更细的规范性文件,分别从博物馆藏品管理、文物认定、文物定级、文物进出境、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可移动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三、博物馆相关重要文件
博物馆相关重要文件,在本文中是指由较高部门如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国家部门等发布、对博物馆行业较长时期内有持续影响的重要文件,其重要性也不容忽视。有的重要文件也涉及对博物馆的运营发展的要求。本文主要介绍《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四部委于 2008 年 1 月印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部免费开放。其中,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暂不实行全部免费开放,继续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
博物馆、纪念馆按照市场化运作举办的特别(临时)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门票价格。文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这个文件确立的博物馆免费开放政策一直持续到现在,对全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8 年 10 月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强化国家站位、主动服务大局,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传播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发挥文物资源独特优势,为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精神力量。”文件同时也提出:“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分类推进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赋予博物馆更大办馆自主权。发展智慧博物馆,打造博物馆网络矩阵。鼓励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其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公共服务、藏品征集、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落实非国有博物馆支持政策,依法依规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
2016 年 3 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服务,完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将更多的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的免费开放范围。建立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博物馆建设, 促进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考古发掘单位要依法向博物馆移交文物。推动博物馆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完善服务标准,提升基本陈列质量,提高藏品利用效率,促进馆藏资源、展览的共享交流。实施智慧博物馆项目,推广生态博物馆、流动博物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社区博物馆。
2016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要求充分调动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两方面积极性,加强文化资源开放和共享,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研发、生产、经营。博物馆馆藏资源丰富,一直是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富矿和重要依托单位。这是全国首次在国务院办公厅层面对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进行了倡导和扶持。该文件印发以来,文化文物单位按照要求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试点政策落实没有完全到位、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2021 年 8 月,经国务院同意,文化和旅游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在把握正确导向、推进先行先试、健全收入分配机制、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增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主体活力、提升知识产权评估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扶持。
国家文物局于 2017 年 7 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提出非国有博物馆要加快现代博物馆的制度建设,要落实法人财产权,健全退出机制,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和信用档案制度。以健全退出机制为例,该文件提出: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应以永久性为目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不得向举办者、出资者或理事等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馆章程的有关规定用于公益目的。非国有博物馆终止后的藏品应优先转让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博物馆;没有宗旨相同或者相近博物馆接收的,应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主持转让给其他博物馆并向社会公告。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于 2021 年 5 月印发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建设文化强国宏伟目标下博物馆事业繁荣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文件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博物馆在场馆建设、文物保护、藏品研究、陈列展览、开放服务、教育传播、国际交流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日益成为世界博物馆发展的中心和热点。但同时也要看到,博物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在发展定位、体系布局、功能发挥、体制机制等方面尚需完善提升。提出了中国博物馆的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格局, 博物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中的作用更加彰显。
到 2035 年,中国特色博物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博物馆社会功能更加完善,基本建成世界博物馆强国,为全球博物馆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该文件经过长期调查研究,颇多创新之处,有许多名词和措施是历史首创,对中国博物馆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值得每位博物馆工作者认真研读,深入思考,顺势而为,融入中国博物馆发展的大局中。
来源:《博物馆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