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
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和学生工作优秀学院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在校园内倡导争先创优风尚,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同时,充分发挥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及时表彰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并对学生管理工作出色的优秀学院进行表彰,促进我校学生工作顺利进行,经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拟对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和优秀学院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我校各学院、全体辅导员、全体在校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比例
优秀学院3个;
先进班集体名额不超过全校班级数的10%;
优秀辅导员名额不超过全校辅导员数的25%;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全校学生的3%;
优秀学生名额不超过全校学生的5%。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院
按照这一学期各学院学生工作量化成绩、出现事故发生率和学生缴费情况综合排名取前三名。本学期有重大事故发生或被学校及上级部门通报的学院取消参评资格。
1.量化成绩占65%;
2.事故发生占15%;
3.缴费情况占20%。
(二)先进班集体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具有健康向上的优良班风。全班同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明修养,具有较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乱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具有勤奋严谨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努力刻苦,班级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各班级中领先,全班无学籍预警学生。
4.全班同学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文化科技活动、体育锻炼活动,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班同学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5.班级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保持良好的班级卫生和宿舍卫生,班级量化成绩应在同年级班级中1/3以上,4星级宿舍达到60%以上。
6.一学期中弘扬正能量宣传学校的各种形式的作品不少于6件。
(三)优秀辅导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2.积极投身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相结合,具有创新精神,工作成效明显。
3.对工作满腔热情,认真负责,能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关心学生成长,为人正派、处事公正、团结同志,有奉献精神。
4.所负责的班级或专业应在思想政治工作、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体活动等评比工作中走在前面。
5.注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思考和研究,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并取得一定成果。
6.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评选优秀辅导员。
7.被学校及上级部门通报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的辅导员不在评选范围内。
(四)优秀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思想先进,积极上进,每学期德育分在85分及以上,无任何纪律处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期学习成绩名次在班级学生人数1/3以上。综合表现优秀,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学生数1/3以上(或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1/3以上)。入学以来无挂科现象。
4.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和文化体育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5.2018年度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优先考虑。
6.所在宿舍内务达到4星级宿舍及以上标准。
(五)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2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期学习成绩名次在班级学生人数1/3以上。综合表现优秀,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学生数1/3以上(或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1/3以上)。入学以来无挂科现象。
4.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学生会、共青团、学生社团和班级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5.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和文化体育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6.所在宿舍内务达到4星级宿舍及以上标准。
四、评选表彰程序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尤其要注意民主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搞好评选表彰工作。
2.实行评选公示制度。各学院认真评选后,在上报学生工作部前,必须预先向学院师生公示所确定的先进名单,征求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对于公示后师生反映上来的意见,学生工作部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如确实存在违规操作或违纪现象的,坚决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3.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均需填写好《登记表》(见附件6-9),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5)发送至学工部邮箱:hhcxsc@163.com,《登记表》打印版于2019年3月11日前报行政楼413办公室,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
五、表彰形式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
2.先进班集体颁发奖状;
3.优秀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500元;
4.优秀学院颁发奖牌和奖金,奖金发给获奖学院正、副院长,每人1000元;学工秘书、团总支书记,每人600元。
附件:1.青岛黄海学院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2.推荐校级优秀学生汇总名单
3.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汇总名单
4.推荐校级先进班集体汇总名单
5.推荐校级优秀辅导员汇总名单
6.青岛黄海学院校级优秀学生登记表
7.青岛黄海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8.青岛黄海学院校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9.青岛黄海学院校级优秀辅导员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