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届非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19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9届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非师范类应届本、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各学院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学生数1/2以上(或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1/2以上);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七)学生在校期间有创新创业意识并取得校级以上创新创业成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八)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一)从2019届毕业生开始,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行“全网通办”的方式进行,办理网站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http://hrss.shandong.gov.cn/gxbys/)。
(二)各学院根据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三)为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要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报批程序
(一)各学院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并完成学院审核。将《2019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及历年成绩表原件纸质版,连同评选工作报告(需行政副院长签字,一式2份),2019年3月5日前一并报学生工作部413室审核。
(二)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经学校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无误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签印电子印章。系统生成“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评审表)。
(四)2019年3月20日前,各学院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评审表”,加盖院、校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五、奖励
经核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称号,发放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附件:1. 青岛黄海学院2019届非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 2019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3. 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