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9〕1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常规评选范围和比例
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班集体(不含2018级学生及其班集体)。
评选比例: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退役复学学生
按照鲁教学字〔2019〕1号和鲁教学字〔2018〕5号文件精神,退役复学学生可单列名额申报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退役复学的学生如符合评审条件,可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择优推荐,经学校评审、公示后确定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三、评选要求
评先树优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坚持公示制度,切实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优秀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思想先进,积极上进,每学年德育分在100分及以上,无任何纪律处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年学习成绩名次在班级学生人数1/3以上。综合表现优秀,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学生数1/3以上(或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1/3以上)。入学以来无挂科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5.在校期间曾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2018年度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优先考虑。
6.所在宿舍达到4星级宿舍及以上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2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名次在班级学生人数1/3以上。综合表现优秀,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学生数1/3以上(或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1/3以上)。入学以来无挂科现象。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由体育教学部出具证明)。
6.所在宿舍达到4星级宿舍及以上标准。
7.所在专业班级或社团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具有健康向上的优良班风。全班同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明修养,具有较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乱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具有勤奋严谨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努力刻苦,班级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各班级中领先,全班无学籍预警学生。
4.全班同学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班同学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良好及以上成绩占比80%以上(由体育教学部出具证明)。
5.班级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保持良好的班级卫生和宿舍卫生,班级量化成绩应在同年级班级中1/3以上,4星级宿舍达到80%以上。
6.班级内学生无任何处分。
7.为学校争得市级及以上各类荣誉。
8.一学期中弘扬正能量宣传学校的各种形式的作品不少于10件。
四、材料要求
经二级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组织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一式2份,反正面打印);由学院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5-7);退役复学学生需额外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一式1份,一并于2019年3月5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行政楼413),同时将附件5-7电子版发送至:hhcxsc@163.com。
五、推荐与公示
已获得过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推荐评选。各学院推荐工作结束后,学生工作部将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最后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5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 青岛黄海学院2018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
6.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7.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