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登记工作,现将受理证明(回执单)回收通知如下:
各学院需在2021年9月10日上午11点之前将新老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按照电子汇总表名单顺序统一上交至学校资助服务中心部门,并做好相关表格的统计工作(电子版、纸质版并领导签字)。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