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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岛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3浏览量:6163

关于做好青岛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青高工委[2013]20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激励全市高校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市委高校工委决定,在全市高校开展第三届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16号文件为根本,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高校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内容、方法、手段、载体等方面不断创新,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师生、贴近生活,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评选范围

青岛市高校第三届思想政治工作个人创新奖旨在表彰在2012-2013年

度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进行的理论、机制、制度、方式方法等探索和创新并具有创新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评选条件

1、紧密联系学校、部门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具有创造性和前瞻性。

2、善于调查研究,发现并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效果,创新成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高校有一定影响。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努力学习并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曾有论文入选青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年会论文集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4、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突出的人格力量、情感力量,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四、申报要求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报,在各学院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推选出2名个人作为创新奖候选人报市委高校工委。

请各学院将青岛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个人创新奖申报表纸质版(不少于3000字,A4双面打印)和电子版,个人创新奖申报人需提供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如期刊复印件)于102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臧琰琰;联系电话:83175288E-mailhhcxsc@163.com

                                           

  

    附: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个人创新奖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