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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7浏览量:8905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顺利、文明离校,现就毕业生文明离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各学院要制定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耐心细致、热情周到地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和服务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指导。各学院学生管理人员要深入一线,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关注未正常毕业、未就业、家庭困难、心理障碍等特殊群体,通过开展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和帮扶措施,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毕业班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帮助毕业生离校时做到“六不”:不酗酒、不打架、不起哄、不乱掷杂物、不损坏公物、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等。毕业生若遇到困难和问题,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解决,杜绝采用不正当方式宣泄情绪或集体闹事。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2、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要继续加强毕业生的防火、防盗、防骗、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近期尤其要强调游泳和饮食安全教育,提醒毕业生注意旅途安全,妥善保管好钱物及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顺利到新单位报到。

3、切实帮助解决毕业生的实际困难。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等要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深入学生,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及时化解毕业生的思想困惑和心理焦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指导他们及时办妥各项离校手续。针对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心理素质较差学生及其他特殊情况学生要做好谈心、沟通、引导工作,给予关怀关爱和热情帮助。各学院领导和教师应积极为毕业生送行,让广大毕业生在热烈、隆重、愉快的氛围中离校。

4、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登记工作。做好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及考研、专升本、公务员、事业编、已就业、未正常毕业、未就业等学生信息统计工作。各学院应继续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并建立跟踪与反馈机制,定期对毕业生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5、 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请各学院要求贷款毕业生务必于625日之前办理还款确认;同时积极开展诚信教育,要求贷款毕业生按时还款,以免违约。

6、做好毕业生宿舍交接工作。交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各学院向宿管科验收宿舍设施齐全完好并签字后方有效。如公寓设施有损坏的,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按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7、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值班和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妥善安排毕业生离校工作,将文件精神和离校日程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各学院行政副院长、学工主任、辅导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全天候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服务和思想教育工作,确保2017届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离校。

8、加强文明离校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切实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学校成立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兆忠

副组长:李春波

成员:学生处全体人员、保卫处全体人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工作处。张永军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全面工作。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2017710日前各学院将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连同各学院2017届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方案报送学生工作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学生处邮箱)。

 

   

 

 

学生工作处

                                   20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