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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星级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浏览量:16229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大学生宿舍文化生活,建设安全稳定、文明整洁、健康向上、温馨和谐的育人阵地,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根据《青岛黄海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开展星级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现将星级文明宿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是以学生宿舍为单位,在安全、卫生、纪律常规项目基础上,对宿舍成员进行综合素质全面考评,旨在以“星级文明宿舍”评选为载体,以团队建设为核心,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共同创建和谐校园,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分管宿管科工作的副处长任组长、宿管科科长任副组长、公寓管理员、公寓自律委员会成员任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以学工主任为组长、兼职公寓管理员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审工作组,负责评选和审核工作。

三、评选范围

所有在校学生寝室

四、评选比例

1、一星级文明宿舍比例为本院所有在校生宿舍的50%

2、二星级文明宿舍比例为本院所有一星级文明宿舍的50%

3、三星级文明宿舍比例为本院所有二星级文明宿舍的50%

4、四星级文明宿舍比例为本院所有三星级文明宿舍的50%

5、五星级文明宿舍比例为本院所有四星级文明宿舍的50%

五、评选形式、时间

1、一星级文明宿舍:920-930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2、二星级文明宿舍:101-1020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3、三星级文明宿舍:1021-1110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4、四星级文明宿舍:1111-1131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5、五星级文明宿舍:121-1230日,由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各学院、公寓自律委员会组织。

六、评选办法

见《青岛黄海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中第九章“星级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七、公示

以学院为单位将星级文明宿舍名单进行3日公示,公示期内,师生若有异议,可书面向本院评审工作组提出质疑,评审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内予以答复。如对本院认定工作的答复有异议,可向评审领导小组以书面形式提请复议,评审领导小组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八、星级文明宿舍的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各级星级文明宿舍,上报宿管科,宿管科存档,并作为更高一级星级文明宿舍或十佳宿舍、雷锋式宿舍的评选宿舍参评。

九、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参选宿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3星级宿舍申报表各学院存档,4-5星级宿舍申报表交宿舍管理科存档。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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