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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网站信息发布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6-10-25浏览量:5672

学函字[2016]53

 

   为加强学工处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分发挥学工处网站起到积极宣传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的建立和维护

1、学工处网站是学生工作处发布信息、宣传各项工作的主要平台之一。

2、学工处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等由信息中心负责;学工处负责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网站内容的更新以及提出网站页面设计意见。

二、网站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

1、网站信息来自学工处、各学院。各信息提供者应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宣传工作。各学院相关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采集、报送和更新工作。

2、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确保上网发布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不得涉及秘密。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3、网站信息由学工处统一发布。

4、发布信息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5、每个月学生工作量化考核时,根据各学院报送信息数量、质量给予量化。

三、学工处网站发布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学生工作相关):

1、面向全校的通知、通告等;

2、学校党政做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

3、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示等重要信息;

4、全校性的重大活动、新闻等;

5、学校举办或承办的重大活动、学术交流等;

6、学校的单位或个人受到上级或全校性的奖励情况。

7、学生作品、教师文章等可由网站编辑直接编辑发布。

四、报送渠道和规范

1、新闻稿统一接受邮箱为:hhcxsc@163.com

2、为了方便信息浏览、统计,邮件标题必须由学院简称、活动时间、活动主题、“网站新闻稿”组成,例如:管理-18-推进宿舍文化建设-网站新闻稿。

3、新闻稿标题为黑体三号、居中、加粗,正文为仿宋_GB2312四号、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信息内容须包含:正文(照片)、来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咨询、核实稿件中不明确的信息。

五、考核、奖励制度

1、学工处将对各学院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总得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项组成。基本分满分20分,每报送稿件1篇加1分,超出部分,不再累加基本分,只计算录用附加分;附加分为被采用信息数量得分。稿件采用为标题新闻加5分、简讯加2分。

2、每月初,学工处将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通报。通报内容为报送信息数量,被采用稿件、得分情况。

 

  学生工作处 

201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