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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量:5937

学函字[2016]54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6年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办理工作,保障我校学生寒暑假顺利购买优惠火车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相关规定

1.购买优惠卡的条件:

1)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2)具有我校学籍的2016级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3)已办理,但因卡丢失或消磁等原因需补办的老生。

2.学生应在学生证中如实填写乘坐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

3.乘车区间只能填写学校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乘车区间由学生本人选定。

4.学生在校期间因父母实际居住地变动需变更优惠乘车区间时,除修改优惠卡、学生证上乘车区间外,还应在学生证上修改处加盖学校公章。

5.下列情况不能购买学生票: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学生证没有办理学年注册;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是优惠卡芯片存贮的信息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

二、办理程序

1.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购买优惠卡的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火车票优惠卡信息采集表》

2.各学院按报名人数收取购卡费(7/张),以学院为单位到财务处上缴购卡款。

3.各学院于2016113日下午3点前将《火车票优惠卡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和上缴购卡款的缴费单据一并上报学生处413办公室。

4.学生处汇总报名购买火车票优惠卡数据,上报教育部指定生产厂家。

5.发卡后,将优惠卡粘贴于学生证内,把学生相关信息写入优惠卡。

三、火车票优惠卡使用方法

1. 火车票优惠卡由学生本人粘贴于学生证内“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栏,一经粘贴不能揭下重贴。

2.火车票优惠卡只有在规定的寒、暑假期间才能购买到半价火车票(每学年4次),其它法定假日不能享受此优惠待遇。优惠卡在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此后每学年要进行充磁1次。

四、工作要求

1.在校大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生的关怀。各学院要从关心、服务学生的角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不要出现漏报、错报的现象

2.各学院负责学生乘车终点及购卡学生资格的审核工作,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凡是乘车终点与家庭住址不一致的,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3.各学院指派1名老师专门负责优惠卡购买及信息写入等相关管理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请持有优惠卡的学生妥善保存好学生证及优惠卡,根据铁道部门规定,优惠卡实行一年一次购买、补办工作,凡有优惠卡遗失、损毁者,须跟下一年度新生一同购买,中途无法办理。

2.请购卡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报《火车票优惠卡信息采集表》中“购票区间(家庭)”的火车站站名,填写的信息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站名可查询《火车站站名字典2016年》)

3.各学院填写《火车票优惠卡信息采集表》时,要将青岛站与青岛北站、新生与老生、本科与专科分开统计,分别上报。

附件:《火车票优惠卡信息采集表》

 

 

学生工作处

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