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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1浏览量:9169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工作,现启动2020年“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利用大创项目提供实践和创新平台,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请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好教师及学生申报。
二、项目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立项要求
      1.项目申请人。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申报,原则上以大一至大三学生为主。申报者可为个人或团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开展合作研究。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或参加)1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
      3.项目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可为1-2人,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讲师资格。可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1名指导教师限指导同一类别项目1项,指导全部项目不能超过3项。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创业指导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
      上年度未按时结题的各级大创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本年度项目的指导教师申报。
      所有项目必须参加同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项目经费
      为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目标和项目水平,对申报立项的大创项目按级别给予经费资助。经费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实验材料、测试、化验、调研等训练过程费用、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和专利申请费等成果费用(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五、申报要求及流程
      第一阶段:团队申报。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大创项目,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
      第二阶段:学院评审。各学院组织完成院级评审,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第三阶段:校级推荐。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遵循“依靠专家,公正评审,规范程序”的原则,对学院上报的各类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并按省教育厅限额,确定推荐项目。
      确定推荐的项目开始网上申报,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网络平台完成项目报送(网址:http://cxcy.sdei.edu.cn/)。
      具体申报要求以省厅正式文件为准,如有变动,提前通知。
六、项目结项
      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对2019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两年期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项目团队做好结项准备,并在“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平台”(网址:http://cxcy.sdei.edu.cn/)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