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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开展2020级新生学友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浏览量:8417

为进一步加强新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同时培养和提高学生领导力,发挥高年级优秀学生在各个方面的榜样示范作用,帮助低年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学校设立高年级本科生到低年级本专科学生中担任学友导师制度,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选聘对象

原则上为我校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表现优秀的大二学生也可以考虑。

第二章 选聘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热爱学生工作;

3.品学兼优;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应位于所在班级前50%;

5.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6.入住学生宿舍,宿舍等级应为三星级以上。

第三章 选聘程序

1.宣传发动;

2.聘任组织;

3.备案审批。

第四章 选聘时间

各学院在9月18日前完成选聘工作,并在9月18日15:00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董晓老师处。

第五章 选聘名额

学友导师原则上从本学院或大类对应专业中选拔,原则上按照学友导师与新生班级比 1:1的标准进行配备。

学友导师聘期原则上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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