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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量:9217

经党组织培养考察,征求党员、群众和培养联系人意见,支委会讨论研究、党总支审查,拟确定杨瑞梅等10人为党员发展对象。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拟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公示期限:119—1113日(5个工作日);

接访地点:党委办公室,大数据学院党总支办公室知新楼220

联系电话:党总支书记:13864292252

党总支组织委员:18366299612

学校党委组织部:0532-83175858

附件:《大数据学院党总支拟确定发展对象情况公示》

大数据学院党总支

2020年119

说明:直属党支部由校党委公示,二级学院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由所在学院党总支负责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