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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教职公寓人员入住须知
发布时间:2016-07-01浏览量:8257

教职工公寓入住人员须知

尊敬的老师:

您好!

欢迎您入住学校教职工公寓,祝愿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为了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更好的营造温馨、舒适、整洁的住宿环境,现将有关事宜做以下温馨提示。

一、爱护墙壁及门窗,做到不涂画、不随意钉钉子,保持墙面及门窗整洁。
   
二、爱护公配物品设施,配备的家具、家用电器等设施要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整洁和安全使用。

三、注意用电安全,节约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离开房间应关闭电水壶、电饭煲、电磁炉、电暖风、电热毯、充电宝等插座电源,防止火灾。

四、注意用水安全,节约用水,养成废水收集再利用习惯,离开房间查看是否有跑、漏、滴现象。

五、注意财产安全,贵重财物应妥善保存,离开房间关窗锁门。

六、注意燃气安全,使用合格煤气罐,及时关闭燃气阀,防止燃气泄露,消除安全隐患。

七、注意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八、不得私自改装房屋室内外结构,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水管。

九、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和其他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
   
十、不得私自将宿舍转交他人入住,更换门锁应及时上交房屋备用钥匙1把至后勤处,以便水表查抄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十一、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不得放置门口或走廊。

十二、离职时要清理房间卫生和其他个人废旧物品,及时办理宿舍物资交接和退房手续。

十三、配备的设备及公配物品设施应加强日常管护,丢失或非自然性损坏应原价赔偿。
   
十四、入住人应按学校相关规定,交纳房屋使用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

十五、后勤处月底查抄水电表,每月10号进行水电费公示,学校按季度从工资中扣除水电费。水电费收缴标准:水每立方为3.90元,电费每度0.55元。

十六、服务电话

火警:       119

报警:       110

急救中心:   120

家电维修服务网

保卫处电话: 83176110

后勤保障服务热线8317 5256

                                                        

后勤服务处

O一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