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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岗位人员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量:10428

资产管理科岗位人员学习制度

为提升科室岗位人员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操作能力,不断提高科室管理与服务水平,努力创建科室服务品牌和管理品牌,养成科室人员好学习、好总结的良好习惯,制定科室岗位人员学习制度(以下简称学习制度)。

第一条 学习制度适用于资产科全体岗位人员。

第二条 学习制度纳入科室月度常规工作考评,实施未完成学习任务扣分制和学习亮点加分制,科室定期将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第三条 学习内容:

(一)中华传统文化方向,比如《大学》、《论语》、《孟子》、《中庸》、《道德经》、《弟子规》、成语诗词等国学经典,其他积极向上陶冶情操的书籍。

(二)后勤管理与资产管理制度方向,比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资产管理、物资仓库管理等规章;学校印发的资产管理、物资仓库管理、校舍管理、设备管理、资产档案管理等制度;房屋、设备性能、家具板材、五金水电材料、办公用品、纤维产品等验收基本常识。

(三)听说读写方向,要努力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沟通能力,要注意收听播音员讲话、新闻播报,要坚持读书读报和学校各类文件,逐步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和新闻通讯稿,会议纪要等常见公文书写能力。

(四)计算机应用方向,比如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PT软件和专业绘图软件的应用,互联网常用工具如浏览器、微信、QQ、邮箱等日常应用。

第四条 学习任务,科室人员每月15号,30号分别向科室负责人提交一份电子版学习过程、感悟笔记,手写学习过程记录本个人留存,电子版学习笔记存于“个人工作综合记录平台”“学习记录”电子表,并在“后勤处-资产管理”QQ群公布个人学习情况,未提交个人学习记录的根据本规定进行月度绩效扣分通报。

第五条“学习过程、感悟记录”字数不限,按照本规定学习内容要求,结合本职工作和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学习项目,不得出现敷衍了事、应付差事等现象,违者给予月度绩效扣分和科室通报。

第六条 “学习记录”每月打印装订,存入科室岗位人员学习档案管理。

第七条 科室岗位人员应加强学习,自觉加强个人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升,本着对学校负责,对个人职业生涯负责的态度做好个人学习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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