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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9浏览量:9231
各二级学院、实训中心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更好地以十八大精神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以学习十八大报告为重点,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院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十八大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要重点学习和领会好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十八大的精神实质、思想内涵以及贯穿其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
二、开展各种形式学习活动,力求将十八大精神学深学透
将12月确定为学院团组织“十八大精神集中学习月”,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团学干部座谈会、集中培训和微博互动讨论等活动,组织全院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力求先学一步、学深一步,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自学与集中学习。各学院团总支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并以支部为单位,以主题班会的形式集中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大上的报告,并就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政策开展专题讨论。各团支部主题班会须形成书面的会议记录,每个支部不少于两次,并于11月27日前将主题班会活动安排上报学院团委。
2、举办团学干部座谈会和团课集中培训。结合十八大精神学习培训计划和团课培训计划,分期举办团学干部学习十八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组织广大团学干部认真研读十八大报告和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并邀请有关专家领导专题解读十八大报告,帮助团学干部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
3、开展微博、网站互动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团学干部、团员青年结合工作学习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十八大精神的文化活动,将活动过程择优发布到学院团委微博和学院团委网站,并在微博和网站上开辟话题和专栏,进行互动讨论。各学院需收听并转播学院团委发布的有关十八大的相关广播,并积极参与团中央、团省委学校部等上级团组织开展的线上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周密安排,切实担负起责任,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推广各团总支、各支部学习十八大精神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更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注重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注意处理好开展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关系,通过开展好学习活动,更好地推动共青团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不断提升我院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共青团青岛黄海学院委员会

2012年1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