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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量:3587

山东省教科院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截止日期5月31日)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我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起好步、谋好局,根据省教科研发展规划,经研究,省教科院拟组织2021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 含技师学院)、教科研机构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选题内容

着眼山东省“十四五”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重要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重点关注学前教育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型、职业教育高地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建设、五育融合、教育治理现代化、教育评价改革、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对外开放办学改革等议题。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行确定选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三、立项数量与课题类型

本次课题拟立项550项。课题类型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占比不超过20%,青年课题占比不低于20%,研究经费自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等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

5.青年课题主持人为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6.本次课题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协同攻关。

7.鼓励在校本科生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工作。

五、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方式,高等院校每校限报10项。

我校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国际商学院限推荐5项;智能制造学院限推荐5项;其他学院部门各限推荐3项。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1.以部门为单位将“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活页”、“汇总表(需科研院长签字)”,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于5月31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科研服务部5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hxykyc@126.com邮箱。

七、注意事项

1.课题原则上3年内完成。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琪,电话:83175768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10415/20210415143749_4054.zip

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