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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浏览量:4658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科研工作,提高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并为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项目做准备,现启动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经费、拟立项数量

2021 年校级科研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人文社科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学生教育工作专项、学校发展工作专项、招 投标项目六类,均分为一般项目、自筹项目。

资助经费见下表:

项目类别

项目级别及经费

一般项目(万元)

科技计划项目0.5

人文社科项目0.4

思想政治教育专项0.4

学生教育工作专项0.4

学校发展工作专项0.4

招投标项目

具体经费与服务对接部门协商,科研服务部立项备案。

拟立项总数为60 项,其中一般项目 35 项,自筹项目25项。 (不含招投标项目)

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分别评审,不跨类别审批立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已经获批为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申报。

(一)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1.目前正在承担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3.近三年主持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现撤项的人员; 4.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各类别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1.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 (1)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全职在岗教职员工; (2)申报人具有硕士学位尚未取得高级职称的在校全职教

职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项目研究中拟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项目;

(3)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 7 人,其中 高级职称成员不得超过 2 人,鼓励、支持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2.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仅限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申报。

3.学生教育工作专项 仅限我校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申报。

4.学校发展工作专项 (1)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全职在岗教职员工。 (2)此专项要结合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选题。

5.招投标项目

(1)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全职在岗教职员工。

(2)在校园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 工作中,进行技术支持、服务、规划等且有效解决问题的人员, 经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后可申报课题,由相关部门审批立项。

三、研究时限

申报项目一般研究年限为2年(2021年11月—2023年10月)

四、结题条件

(一)一般项目

论文类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知网检索论文 2 篇,单篇字数不少于 3000 字,且至少 1 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

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正规出版社合法出版,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专利类研究成果:以青岛黄海学院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2 项(项目负责人为主要发明人)。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 8000字的研究报告,并附有分管校领导及以上级别领导推广性批示,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网络类研究成果:应在网络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点击量、转发量、跟帖和点赞数量累计不少于 5 万次(以独立IP 地址、独立网络帐号计算,重复转发数量不计),同时参 考跟帖、点赞和评论的内容,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二)自筹项目

论文类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知网检索论文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正规出版社合法出版。

专利类研究成果:以青岛黄海学院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1 项。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 5000 字的研究报告,并附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领导推广性批示。

网络类研究成果:应在网络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点击量、转发量、跟帖和点赞数量累计不少于2万次(以独立 IP地址、独立网络帐号计算,重复转发数量不计),同时参考跟帖、点赞和评论的内容。

以上成果的第一作者应为项目负责人。

(三)招投标项目

由负责部门开具结题证明,方可结题。

此外,若所立一般项目获批市厅级及以上资助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所立自筹项目获批市厅级及以上的项目,可免于结题。

注意:1.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获得批示时,均应注 明“青岛黄海学院科技计划项目/人文社科项目研究项目/***专项(项目编号)”,否则不作为结项支撑材料。2.研究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不作为结项支撑材料。3.本次立项项目不得延期,不能如期完成的项目将进行撤项、追回资助经费等相关处理。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应当紧跟社会和学校发展需求,结合个人研究特长,认真阅读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填写说明,并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活页,通过二级单位审核推荐。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提高质量、形成良性科研机制,二级单位应认真对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经二级单位评审择优推 荐,统一按时报送科研服务部。

(三)科研服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选题或研究内容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国家方针政策的;

2.申请人资格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

3.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书的;

4.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要求或有信息错误的;

5.《项目论证活页》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或成员或部门信息的;

6.申请支撑材料不实的;

7.未经部门推荐或缺少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形式审查合格的,由科研服务部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科研服务部审核,报校领导审批,立项。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以部门为单位将申请书一式2 份(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 订)、论证活页一式 3 份(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 申报汇总表一式 1 份(按推荐顺序排序,部门负责人签字),于 11 月 4 日报送科研服务部(行政楼 501 办公室),并将所有材 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服务部邮箱 hhxykyc@126.com。逾期不 再受理。电子版命名格式要求:申报书:学院+教师姓名+课题类 别申请书.doc,如“科研服务部张三科技一般项目申请书.doc”; 论证活页:学院+教师姓名+课题类别论证活页.doc,如“科研服 务部张三科技一般项目论证活页.doc”;汇总表:“**学院 2021 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未尽事宜请与科研服 务部联系,联系人:高瑞进、张琪,电话:83175768。

青岛黄海学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