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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八届(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浏览量:1912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八届(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日期4月22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水平与业务实践能力,加强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提高科研工作服务人社中心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八届(2021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集体和个人正式发表、公开出版或结题的,有关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人事管理与人才资源开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等均可申报。

二、提交要求

1.提交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论文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超星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2.提交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扫描件、著作原件一本及1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3.提交调研报告,需提交报告全文。

4.提交课题(项目)成果,需提交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报告)扫描件等。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请认真填写《第八届(2021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著作类申报材料需提交著作原件一本(报送科研服务部501办公室),其他类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文档(发邮箱)即可。各申报材料需附100字内的作者或项目负责人简介,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回。

5.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22日(周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到科研服务部,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hhxykyc@126.com(备注:人社成果+单位名称)。

三、成果评选

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审,设立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联系人:张琪 电话:8317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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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服务部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