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微专业简介
《法学》微专业主要服务热衷法律知识的非法学专业学生,开拓学生新的学科领域和专业视野,培养复合型人才,为将来拓宽就业渠道和职业发展空间创造有利条件。本项目依托学校优质的专业教学资源,系统讲授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课程,帮助学生储备考试所需要的法学基础知识。
一、培养目标
(一)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大背景下,本专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家国情怀和法律职业伦理,了解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具备一定法律实践能力,适应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高素质法律后备人才。
(二)开拓非法学专业学生新的学科领域和专业视角。在所学原专业基础上,学习法学专业核心知识,锻炼法律思维,修习德法兼修的基本职业素养,为拓宽就业渠道和职业发展空间创造有利条件。
(三)对标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为参加考试的学生提供针对性课程支撑。通过修读覆盖入学考试全部科目的5门课程,学生能够基本满足考试所需的法学基础知识储备要求。此外,通过学习《法律英语》课程,在开拓法学国际视野的同时,能够提升英语学习水平和语言应用能力,助力考研上岸。
二、培养要求
(一)知识要求
掌握法学专业核心知识,形成完整和充满活力的专业知识与理论体系,培养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搭建法学复合知识体系。
(二)能力要求
具有比较成熟的法律专业思维和实践应用技能,能够理论结合实践,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相关领域出现的法学问题,并予以解决;同时,在全球化背景下,具有全球意识、世界视野和国际竞争力,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具有一定的涉外能力。
(三)素质要求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法治精神和公共精神,以及法律职业伦理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招生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在校本科生。无修读前课程学习要求。报名学生应当对法学具有浓厚兴趣,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有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意向,或有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考试的规划。
四、学分与证书
学生在毕业前,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12个学分,颁发相应微专业证书。
五、课程设置
《法学》微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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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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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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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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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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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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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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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理论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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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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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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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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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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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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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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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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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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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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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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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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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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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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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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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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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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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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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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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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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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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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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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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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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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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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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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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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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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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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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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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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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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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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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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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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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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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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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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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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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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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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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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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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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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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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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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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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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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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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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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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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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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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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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课程简介
(一)法理学
本课程与具体法律规则的研究相对应,以揭示法与法律体系的基本原理为目的,是关于法的抽象性的、一般的理论研究。作为法学中的基础性学科,法理学指导着各个部门法学的发展。其研究范围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通过学习,使学生系统地了解与法律本质、特点、功能、法学基本概念有关的基本理论观点,认知、理解和阐释法律运作体制的原理,为学习部门法知识打好基础。
(二)宪法学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居于部门法之首,无论在公法领域还是私法领域,宪法学所提供的原理是综合性、指导性原理,为各部门法学在宪法学原理指导下,获得原则与体系的统一性提供依据,构成国家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的基础。宪法学内容包括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制度、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本课程为非法学专业学生传授必要的宪法学知识,培养其必要的宪法学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为进一步学习其他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刑法学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刑法学是研究刑法的科学,包括总论和分论。刑法学总论的学习内容有刑法学概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概述、犯罪成立条件、故意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刑罚体系、刑罚的裁量、量刑制度等,刑法学分论主要介绍我国刑法规定罪名的犯罪构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通过讲解犯罪论、刑罚论、具体个罪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培养学生思考刑法问题的基本方法、解决刑法问题的基本技能。
(四)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历史学与法学的一个交叉学科,其内容包括对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立法、执法和司法相关制度及重要活动的介绍,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中国法律发展的总体脉络、特点和所体现的相关价值与理念。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是中华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所存大量精华,是现代法制建设可供借鉴的宝贵财富。本课程的学习,不仅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优秀的法律传统文化,还有助于拓展专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是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五)民法学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深深植根于社会现实生活中,是与生活联系最紧密的法律之一。本课程通过系统、全面地介绍民法学的基本原理,阐述民事法学制度的基本内容,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独立地分析和解决现实社会生活中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总论和分论,总论部分讲授民法与理论的普遍性、规律性原理;分论部分讲授物权、债权、人身权和民事责任制度等基本知识。
(六)法律英语
本课程使用任务型教学法,参照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要求,把美国宪法、刑诉法、财产法、合同法、侵权法、证据法以及WTO制度等重要法律知识的教学内容融于课堂教学中,帮助学生正确理解涉国际事务案件中法律适用性的同时,突出语言学习与法律实务的融合。通过课程学习,突破单一教材的局限性,进一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精通外语、通晓涉外法律知识、具有涉外法律技能的“精英明法”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七、师资简介
(一)董向东,男,国际商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刑事法学、基层法治、国际商法。主持或参与省部级、校级等多项科研课题,参与出版著作多部,发表核心期刊等论文十余篇。
(二)石美,女,国际商学院教师,山东科技大学硕士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经济法。学校“e起学法”工作室负责人。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十余项,发表论文十余篇。
(三)滕金聪,女,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兰州大学硕士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大学生法治素养、思想政治教育。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十余项,发表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