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建筑工程学院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01浏览量:12195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呼吸系统传染病,为了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协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结合我院综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院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与落实学院的突发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二、组织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院、班级、宿舍三级防控体系,具体落实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国光

副组长:赵铭涛

成  员:赵  刚、李宗锋、王泽奇、潘月宇、庄凌霄、苏玉梅、曲美红、谭春梅、王元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教育组、健康培训组、预防控制组、筛查组、督导检查组、档案管理组。

疫情联络员:赵铭涛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卫生教育主管部门的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控责任制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的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制,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开展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卫生条件;

5、及时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情况,指导做好对病例治疗和密切接触者筛查追踪等工作。

(二)各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1.办公室

(1)负责学院结核病防控日常工作,提出结核病防控工作措施和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

(2)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问题;

(3)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

(4)做好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宣传教育组

(1)负责开展结核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做好学院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宣传;

(2)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以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为平台,向在校学生、教职工等积极开展常态下的结核病防控宣传教育;

(3)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学生家长对学校结核病防控的了解,争取学生家长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支持,同时减少对患有结核病学生的歧视等。

3.健康培训组

对负责学院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相关领导,辅导员、疫情管理员等开展以结核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控培训。

4.预防控制组

(1)负责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2)做好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和个人卫生工作;

(3)做好对结核病病人的排查工作;

(4)开展结核病疫情科学预警预测预报等工作。

5.筛查组

(1)一旦发现确诊的学生病例,立即告知学校;

(2)科学确定密切接触者的筛查范围,并开展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

(3)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结核病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就诊。

6.档案管理组

(1)建立各项检查及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记录档案;

(2)建立因病缺课学生登记和病因追踪记录档案。

三、常规预防措施

(一)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定期给各班安全员开会,及时了解各班学生教室、寝室的情况,及时解决,情节严重直接上报领导出面解决。并在会议上大力宣传健康理念,倡导健康行为,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增强广大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二)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

搞好学院的环境卫生,增强学生防病意识。每周周一下午七八节课开展大扫除,消除垃圾,污物,并且进行详细的消毒,彻底消灭死角。

做好公共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定期对教室、宿舍等人群聚集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学生密集场所设置醒目的开窗通风标识,并张贴开窗通风记录表,明确专人负责,教室由庄凌霄老师负责,宿舍由潘月宇老师负责。

(三)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

(1)落实由辅导员或班级卫生员负责的晨午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2)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并由学校医务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加强疫情报告,对学校通过晨午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疫情报告应当及时报告;

(4)建立健全学院有关部门,学校与家长之间,与结核病防治机构等的联系。

四、散发病例管理

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未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

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加强晨午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

2.协助学校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

3.积极协助对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学院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置。学院在落实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

1.强化开展全院师生及学生家长防治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2.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收集报送渠道。加强每日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

3.配合卫生部广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工作。

4.加强学院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通风等措施,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5.落实医疗卫生部门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



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