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资讯
建筑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12浏览量:11103

为做好建筑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明确组织领导,严格评审程序,保证公正公开透明,确保奖助学金评审发放零失误,指导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请各班级遵照执行。

一、组织学习
组织学习《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将文件张贴,告诉全体同学的监督电话。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学习成绩占70%
统计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满足学习成绩前20%和已经贫困认定这两个条件的学生有资格参与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确定好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单后。根据班级成绩名次确定参评学生的成绩得分。名次由高到低分别得100、98、96分等,以此类推。
(二)综合素质成绩占20%
使用大学生德育量化积分的班级,将量化成绩公布作为学生给参评学生打分的依据,根据参评学生的评述,全体同学给参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综合素质打分,打分要求必须分开档次100,95,90依次类推。综合素质包含班级表现,给学院、班级的贡献。
(三)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占10%
根据参评学生的评述,全体同学给参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打分,打分要求必须分开档次100,95,90依次类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包含参与技能竞赛,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勤工俭学等方面。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分计算方法
学习成绩得分*70%+综合素质得分*20%+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得分10% =最终得分
三、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只有贫困认定的学生有资格参评国家助学金。
(一)学习成绩占30%
统计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参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成绩得分,学习成绩得分由班级名次决定,名次由高到低分别得100、98、96分等,以此类推。
(二)家庭贫困程度占50%
根据参评学生的评述,全体同学给予参评学生给予贫困打分,全体同学打分时必须参照该生的平时表现。打分要求必须分开档次100,98,96依次类推。
(三)综合素质成绩占20%
使用大学生德育量化积分的班级,将量化成绩公布作为学生给参评学生打分的依据,根据参评学生的评述,全体同学给参评学生的予综合素质打分,打分要求必须分开档次100,98,96依次类推。
综合素质包含班级表现,给学院、班级的贡献。
(四)、国家助学金评分计算方法
学习成绩得分*30%+综合素质得分*20%+家庭贫困程度得分*50% =最终得分
四、得分汇总后按照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确定本班级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名单并公布,全体同学、辅导员签字,将结果张贴并班级公示。
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