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本次贫困生认定,确保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根据我校贫困生认定办法特制订符合我院本次贫困生认定标准及程序,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此标准与程序执行!
建工学院贫困生认定标准
一、家庭情况必须符合贫困,各班级评审委员会须从申请人员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进行审核。
1、凡是使用高档手机或高档电子产品者无资格参与认定;
2、凡在校期间穿着名牌服装者无资格参与认定;
3、日常消费较高者,如月均消费在1000元以上者不予考虑;
4、在校期间有勤工俭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个人品德优秀,积极主动的参与班级事务管理。
1、个人德育量化积分低于70分者不予考虑;
2、对学校、学院、班级有较大贡献者优先考虑。
三、学习成绩优异。
1、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必须达到班级前70%,不达标者不予考虑;
2、参与国家、省、市、区、校技能大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3、在当学年中收到学业预警者不予考虑。
建工学院贫困生认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级成立贫困生评审委员会,并对申请审核,完成贫困生认定提名;
3、班级所有成员民主投票;
4、对投票所产生的结果在班级内公示;
5、班级所有成员,包括辅导员、全体学生在评议结果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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