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成果
关于做好2021年度西海岸新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0浏览量:4389

关于做好2021年度西海岸新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服务2020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授奖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和我区成果参评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现就开展相关项目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登记范围

未进行成果登记的2020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授奖项目及拟参评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

二、登记流程和要求

1.登陆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安装、运行,按照登记表填报要求如实填报该表。

2.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要求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不填写;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要求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3.填写完毕后,通过软件“数据导出”中将文件导出(导出文件名默认为cgsbqy.zip,切勿修改文件名)。同时还须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一份,(1)各类政府计划项目:项目验收或结题证书;(2)自选项目(计划外):鉴定、结题、验收或评价报告。

4.请各成果完成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要求填写,将拟需登记的科技成果在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12月27日前将导出文件和电子版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kjjjsscglb@qd.shandong.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已在青岛市做过成果登记的项目,成果登记号可以继续使用,不用重新登记。

2.不在本次重点登记范围内的成果,随时受理申报。

四、联系方式

人:高老师   邮箱:hhxykyc@126.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西海岸新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2021年1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