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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服务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03-21浏览量:36948
科研服务部是在学校领导下,组织、协调和管理学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负责编制学校科研、重点学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推荐、认定、立项管理、结题验收、奖励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申报、推荐、认定、奖励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知识产权、专利等无形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横向科研项目和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校级研究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硕士点培育与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和校内重大学术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校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培训工作。
(十)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和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相关二级单位的科研和社会服务年度考核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教职工队伍规划、建设、培训、管理及考核等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党建、安全稳定、师德师风建设、资产管理、宣传、工会、信息化建设、制度执行和档案整理等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