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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浏览量:3218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省属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引导高校面 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 民生命健康,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 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更好服务我省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 发展,经研究,决定遴选认定一批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主要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关键算法等基础前沿技术)、 区块链、高端科学仪器、医疗器械、重大工程软件、稀土新材料、 碳中和(碳零排和碳负排技术)、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关键核 心技术领域方向。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划,对接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十强现代优势 产业集群”需求。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清晰,建设方案可行,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在本领域本行业有重要影响。

 (二)依托学科应为本校优势特色学科或学科群,建设起点高;具有较强的应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明显推动了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三)一般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的条件及经费保障。原则上中心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2000 万元,建设期新增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验证和中试物理空间不低于5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

 (四)拥有知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富于创新、 产业服务意识强、科技成果转化经验丰富的创新团队;具有一支 稳定、高水平的研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与产业园区、行业企业 等已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建立了互惠互利、协同创新的协作机制。

 三、申报限额

  各单位申报中心不超过2个。已获批国家和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创业共同体、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谋划,按照《教育部工程研究 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以下简 称《申请书》,见附件)。其中,“申报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要 重点围绕提升创新质量,总结梳理本校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主要目标和任务”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大科技成 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科学谋划,突出在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和特色。


请各单位于 2021 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邮箱hhxy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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