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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截止日期:5月22日)
发布时间:2023-05-09浏览量:741

单位、部门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现启动2023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要求,着力加强行业重大战略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围绕《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附件1)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在选题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或拓展。对自拟选题的课题申报不予支持。

三、申请条件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 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四)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五)申报数量不超过30个。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申报流程

项目截止日期为522日。申请人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要求完成申报材料准备。申请书1份原件,活页一式5份,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研服务部501办公室。同时,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hxykyc@126.com,邮件主题、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3申请书”命名,活页内容不需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张琪,电话:8317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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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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