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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的通知(截止3月25日)
发布时间:2024-03-05浏览量:798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推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6 号)、《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科教〔2021〕21 号)、《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青科规〔2022〕4 号)等规定,结合我市产业布局,现启动 2024 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原创探索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方向
按照“聚焦前沿、鼓励探索、需求牵引、特色鲜明、交叉融通”的原则,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问题,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一)青年项目
1.支持方向
面向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七大类(不支持管理科学),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研究工作。
2.数量与金额
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支持 120 项左右,每项不超过 10 万元,执行期一般不超过 2 年。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
(二)原创探索项目
1.支持方向
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优势、新兴及未来产业,瞄准科技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学科发展。重点支持方向: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家电、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
(2)生物与医疗技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基因技术、生物育种、生物制品、医疗卫生;
(3)高端装备及制造: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精密仪器仪表、海工装备、通用航空、工业母机;
(4)新能源及生态环保:氢能与储能、新能源汽车、生态保护与修复;
(5)高端化工与新材料:绿色化工、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光电材料、纺织材料;
(6)未来产业:深海空天、量子信息、元宇宙、生命科学、低空经济、未来网络、人形机器人。
2.数量与金额
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支持 80 项左右,每项不超过 20 万元,执行期一般不超过 2 年。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青岛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等具备研发能力的单位,具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 究所必要的条件和设施。重点支持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依托单位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请人应为正式受聘于申报单位、科研水平突出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科研诚信良好。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项目。聘任合同或协议期限须覆盖项目执行期。申请人应为申报单位聘用的全职在岗人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引进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等,和在青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证明、在青纳税证明等。
以上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山东省科技厅、青岛市科技局等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男性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9 年 1月 1 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 38 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资助情况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出生时间、学位等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四)原创探索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57 周岁(1967 年 1月 1 日以后出生),应具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不得重复申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已支持的项目,有在研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做出资助决定的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视为在研项目。
以下情形不视为在研项目:
1.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证明,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相关学部、省自然基金委办公室盖章的结题证明、通知或同意结题意见的;
2.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在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
是否重复申请、有无在研基金项目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结题证明、系统报告提交证明、出生时间等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存档备查,无须上传系统。
(五)申请人同一年度限报 1 项,有超过 1 项在研市科技计划,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申报。
(六)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经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七)联合申报原创探索项目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各自研究目标任务、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经费包括自筹)额度和来源等。
(八)若申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和申请人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
(九)原创探索项目按照就高原则,实行主管单位限项推荐,我校限报15项
(十)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 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系统内模板);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审查通过的填写《“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系统内模板),盖章并完成系统推荐提交。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1. 申 请 人 在 “ 青 岛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门 户 网 站 ”http://222.135.190.242:8081/portal/#/(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360 浏览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没有账号的,按个人或者单位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并及时联系申报单位、主管单位进行账号绑定审核。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 IE 浏览器)。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2.登录后,在“竞争类项目”模块选择“申报指南”,通过“申报指南”—在“2024 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栏,点击“申报”,进入“新建”对话框,在“申报四级类别”中选择申报项目类别,进入“申报材料”,在线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需要签字、盖章的文件,均以 PDF 格式上传。同一用途的多页文件须制成一个 PDF 文件。在线填报绩效目标表,所填数据须与申报书中“研究方案”的预期成果指标一致;若不一致,立项和验收时以指标高的为准。
(二)申报及推荐材料
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上传附件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项目申请人、项目申报单位分别上传)
2.《“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仅企业申报项目)
3.《“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仅推荐企业项目)
4.2024 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身份审核表(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5.科技研发综合统计报表(仅科技研发统计调查纳统申报单位上传)
6.2024 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主管单位上传)
(三)受理时间
申请人、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4 年 3 月 5日 9:00 至 3 月 25 日 17:00)内完成申报和提交。缺少附件材料、未按要求正确提供的附件材料、未按时提交或系统提交超过限项数量的,均视为无效申报、推荐,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科研服务部联系,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83175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