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安排如下:
1. 健全完善科研诚信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诚信管理体系、责任体系、惩治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建设。要实现科研诚信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学校已于2016年11月10日出台《青岛黄海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暂行)》(青黄院科发[2016]5号),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科研服务部)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各院部要成立本单位的科研诚信建设机构,并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1)。
2. 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各院部要持续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青岛黄海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暂行)》(青黄院科发[2016]5号)。要把科研诚信教育纳入教师入职培训和高校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在教师新入职、职称晋升,学生毕业论文开题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对在科研诚信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诫勉谈话。及时曝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于非客观原因不能履行科研合同约定责任的,按照要求纳入科研诚信档案,并记入个人档案。对开展的宣传教育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1)。同时做好本单位优秀科研人员先进事迹和经验总结及推荐工作(见附件2)。
3. 强化学术不端行为监督与惩戒。严格落实《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青岛黄海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暂行)》(青黄院科发[2016]5号)。各单位、全体师生,发现我校师生学术不端行为,应及时向学风建设办公室实名举报,对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或处罚。对举报者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各单位对确认的学术不端行为给予通报,并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1)。
4. 进一步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工作台账(附件1)从本月起,每月15日前报送一次;本单位优秀科研人员先进事迹和经验总结及推荐工作(见附件2)从本月开始,每两个月上报一次,每次限报1人(即:2020年7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2021年1月15日......依次类推前报送,每次报送1人)。
5. 报送方式:电子版发送hhxykyc@126.com,主题填写:**学院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材料。未尽事宜,请与科研服务部联系。联系人:高瑞进
科研服务部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