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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6-06-27浏览量:10805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安排,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2016年7月4日—7月15日。

2.体育课、实验实习课、实践教学环节、公共选修课、考查课等课程的考核于2016年7月1日考核完毕。

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考生类别

考试时间

高等数学AⅡ

15级统招本科

7月4日(09:00-10:40)

高等数学BⅡ

高等数学(2)

15级统招专科

 

经济数学(2)

线性代数A

15级统招本科

7月4日(14:30-16:10)

线性代数B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4级统招本科

大学英语BⅡ

15级统招本科

7月5日(09:00-10:40)

大学英语CⅡ

公共英语(二)

15级统招专科

大学英语(四)

14级统招本科

7月5日(14:30-16:10)

VF程序设计

15级统招本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5级统招本科

7月6日(09:00-10:40)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4级统招本科

C语言程序设计

15级统招本科

7月6日(14:30-16:10)

其它考试课程由二级学院具体安排,每天考试的统一时间为:

上午:09:00-10:40;

下午: 14:30-16:10

二、命题与审核要求

参见教函字【201538号《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

三、考务组织安排

1.试卷印刷和监考安排

期末考试的具体监考安排由二级学院负责,教务处负责本科各专业试卷的印刷、分类及考试期间的巡查,相关学院须在6月25日之前由教学秘书将试卷、期末考试安排表的电子版(PDF格式)和打印版(A4)上交至教务处,同时上交试卷印刷明细表;专科各专业的试卷由各学院安排两名负责的教师,负责试卷的印刷和保密,若出现漏题泄题等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每个考场不超过40名考生,至少安排2名教师监考,教师须一前一后站立监考,阶梯教室最多安排二个考场,考场安排表确认上报后,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修改。

2.考试工作人员培训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监考纪律、监考人员手册等内容。各单位涉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应于7月1日前完成。

3.考务注意事项

(1)所有监考和考务人员应提前二十分钟到达院考务办公室,做好考前准备工作。